中央企業(簡稱“央企”),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
定義
廣義的中央企業包括三類:
一是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從經濟作用上分為提供公共產品的,如軍工、電信;提供自然壟斷產品的,如石油;提供競爭性產品的,如一般工業、建筑、貿易。
二是由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管理的企業,屬于金融行業,如國有五大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及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
三是由國務院其他部門或群眾團體管理的企業,屬于煙草、黃金、鐵路客貨運、港口、機場、廣播、電視、文化、出版等行業。
狹義的中央企業:
通常指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督管理的企業。相對于其他一些國家來講,中國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范圍是比較窄的。
特別指出,在我國除了廣義和狹義定義的中央企業外,對于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這些中央企業歸國務院直屬管理,企業屬于正部級。
央企變更歷史沿革
2004年
2004年2月2號經國務院批準,鐵道部所屬中國鐵路物資總公司和鐵道通信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與鐵道部脫鉤,移交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納入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鐵道通信信息有限責任公司將更名為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
截至2004年12月1日,國務院已批準下列企業進行重組:中國科學器材進出口總公司并入中國生物制品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煤建設集團公司并入中國煤炭工業進出口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藥材集團公司并入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所并入中國輕工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華輕實業公司并入中國工藝美術(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吸收合并復興漿紙有限公司,后者注銷,中國土木工程集團公司并入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海外工程總公司并入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四維測繪技術總公司并入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免稅品(集團)總公司并入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進口汽車貿易中心并入中國機械裝備(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牧工商(集團)總公司并入中國水產(集團)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邯邢冶金礦山管理局并入中國五礦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旅游商貿服務總公司并入中國中旅(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機國際工程咨詢設計總院并入中國新時代控股(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土畜產進出口總公司并入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藍星(集團)總公司與中國昊華化工(集團)總公司重組為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原企業保留法人資格。截至2004年12月1日,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總數為181戶。
2004年12月28日,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中國輕工業機械總公司并入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和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并入中國水利投資公司的重組事宜已經國務院批準,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中國輕工業機械總公司和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將分別成為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投資公司的全資子企業。上述5戶企業重組后,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81戶調整為178戶。
2005年
2005年3月7日,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并入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重組事宜已經國務院批準,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將成為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有關重組方案將報國資委批準后實施。以上兩戶企業重組后,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78戶調整為177戶。
2005年4月26日,天津水泥工業設計研究院并入中國材料工業科工集團公司、中國紡織物資(集團)總公司并入中國恒天集團公司、中國寰球工程公司并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有色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并入中國冶金建設集團公司、華僑城集團公司與華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重組已經國務院批準。鑒于華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多元股東結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務院授權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股權占整個股比的12.09%(以下簡稱12.09%國有股權),在12.09%國有股權劃轉給華僑城集團公司之前,授權華僑城集團公司全面代行12.09%國有股權的出資人職責,同時授權華僑城集團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辦理12.09%國有股權及其各年度應分紅利的劃轉和產權登記手續。以上10戶企業重組后,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77戶調整為172戶。
2005年8月1日,中國長城計算機集團公司并入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重組后中國長城計算機集團公司撤銷;中國港灣建設(集團)總公司與中國路橋(集團)總公司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建設(集團)總公司與中國路橋(集團)總公司撤銷;中國醫療衛生器材進出口公司并入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以上6戶企業重組后,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72戶調整為169戶。
2006年
2006年1月14日,經國務院同意,長江口航道建設有限公司已調整為交通部長江口航道管理局,不再作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168戶)
2006年3月17日,中谷糧油集團公司并入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的重組事宜已經國務院批準,中谷糧油集團公司將成為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國資委已向上述兩企業下發重組通知,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調整為167戶。
2006年4月29日,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并入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的重組事宜已經國務院批準,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將成為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的全資子企業。國資委已向上述兩企業下發重組通知。以上兩企業重組后,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調整為166戶。
2006年8月25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寰島(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寰島公司)并入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通公司),誠通公司結束對寰島公司的托管。國資委已向兩戶企業下發重組通知,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66戶調整為165戶。
2006年10月24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化工建設總公司并入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原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并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成為其全資子公司;將我委持有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9.136%股權無償劃轉給中國華潤總公司;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和中國工藝美術(集團)公司聯合重組成立一家新的集團公司,新公司名稱為“中國工藝(集團)公司”。以上8戶企業重組后,中國化工建設總公司、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工藝品進出口總公司和中國工藝美術(集團)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國資委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目前的165戶調整為161戶。
2006年12月2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鋼鐵研究總院更名為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冶金自動化研究設計院并入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地質工程集團公司并入中國新時代控股(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我委已向上述4戶企業下發重組通知。至此,我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61戶調整為159戶。
2007年
2007年4月17日,經報國務院批準,沈陽化工研究院并入中國中化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化工供銷(集團)總公司并入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國務院國資委已向上述4戶企業下發重組通知。至此,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9戶調整為157戶。
2007年5月22日,經國務院同意,新組建的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158戶)
2007年6月25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種子集團公司并入中國中化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8戶調整為157戶。
2007年7月20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中旅集團公司并入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紡織工業設計院并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7戶調整為155戶。
2007年12月1號,中國福馬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并入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撤銷,不再作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5戶調整為153戶。
2007年12月1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海洋航空集團公司并入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國務院國資委已向上述2戶企業下發重組通知。至此,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3戶調整為152戶。
2007年12月26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三九企業集團并入華潤(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2戶調整為151戶。
2008年
2008年1月1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唱片總公司并入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1戶調整為150戶。
2008年5月19日,經國務院同意,新組建的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由我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新公司已于5月11日正式掛牌成立。至此,我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0戶調整為151戶。
2008年6月10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并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公司。國務院國資委已向上述2家企業下發重組通知。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1戶調整為150戶。
2008年7月3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國際企業合作公司并入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50戶調整為149戶。
2008年9月10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煤國際工程設計研究總院與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組成立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并入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49戶調整為147戶。
2008年10月17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水利投資集團公司并入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47戶調整為146戶。
2008年11月14日,經國務院同意,新組建的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由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已于11月6日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原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和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依法注銷。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海誠國際工程投資總院和中國輕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并入中國輕工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國資委已向上述3戶企業下發重組通知。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46戶調整為143戶。
2008年12月19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與中國長江航運(集團)總公司重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更名為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重組后的母公司,由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對其履行出資人職責。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43戶調整為142戶。
2009年
2009年1月7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與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重組合并,新公司名稱為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由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對其履行出資人職責。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42戶調整為141戶。
2009年4月3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并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并入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國資委已向上述5戶企業下發重組通知。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41戶調整為138戶。
2009年7月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并入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并入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38戶調整為136戶。
2009年9月16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與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實行聯合重組。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36戶調整為135戶。
2009年10月26日,經報國務院批準,長沙礦冶研究院和魯中冶金礦業集團公司并入中國五礦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新興(集團)總公司并入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35戶調整為132戶。
2009年12月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農墾(集團)總公司并入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32戶調整為131戶。
2009年12月31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郵電器材集團公司并入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遠東國際貿易總公司并入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31戶調整為129戶。
2010年
2010年02月02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包裝總公司并入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29戶調整為128戶。
2010年03月15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新時代控股(集團)公司與中國節能投資公司合并重組。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28戶調整為127戶。
2010年04月12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整體并入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27戶調整為126戶。
2010年5月26日,經報國務院批準,鞍山鋼鐵集團公司與攀鋼集團有限公司實行聯合重組。重組后,新設立鞍鋼集團公司作為母公司,由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對其履行出資人職責;鞍山鋼鐵集團公司與攀鋼集團有限公司均作為鞍鋼集團公司的全資子企業,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26戶調整為125戶。
2010年8月5日,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整體并入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上海船舶運輸科學研究所整體并入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25戶調整為123戶。
2010年10月18日,中國出國人員服務總公司整體并入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出國人員服務總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22戶)
2010年12月22日,經國務院同意,新組建的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123戶)
2010年12月23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整體并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22戶)
2011年
2011年1月31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商企業集團公司整體并入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商企業集團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21戶)
2011年5月25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華星集團公司劃入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華星集團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20戶)
2011年9月7日,國務院國資委9月5日《關于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與中國樂凱膠片集團公司重組的通知》,根據文件精神,樂凱集團整體并入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119戶)
2011年9月29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與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所屬14個省(區、市)勘測設計企業、施工企業、修造企業重組,組建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與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所屬15個省(區、市)勘測設計企業、施工企業、修造企業重組,組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117戶)
2012年
2012年5月,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印刷集團公司劃入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印刷集團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16戶)
2013年
2013年1月05日,經報國務院批準,彩虹集團公司整體并入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彩虹集團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15戶)
2013年3月,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整體并入中糧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114戶)
2013年6月,由于華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經破產,國資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再作為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113戶)
2013年7月18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與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重組的通知》,中國二重與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實施聯合重組 。(112戶)
2014年
2014年11月26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華孚貿易發展集團公司整體并入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國資委監管中央企業減至111家,中國華孚貿易發展集團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 。
2015年
2015年6月1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和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實施聯合重組。(110戶)
2015年8月06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和中國南車集團公司實施聯合重組。(109戶)
2015年12月1日,國資委宣布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和珠海振戎公司實施重組,珠海振戎將整體并入南光集團,成為南光集團在內地的子公司。(108戶)
2015年12月0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整體并入中國五礦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07戶)
2015年12月11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與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實施重組。(106戶)
2015年12月29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整體并入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05戶)
2016年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部署與要求,2016年是國家央企改革的關鍵一年,多家央企重組進入了加速推進階段。
2016年7月11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國旅集團有限公司整體并入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公司。中國國旅集團有限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監管企業。(104戶)
2016年3月2日,上級機關宣布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航發”)董事長、黨組書記、總經理以及黨組副書記的任命,中國航發組建進入實質性階段。新成立的中國航發將成為中航動控、中航動力、成發科技的實際控制人。2016年5月31日,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公司在北京市完成工商注冊,標志著該公司已正式成立。2016年7月13日,經國務院批準,新組建的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列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排在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之后。(105戶)
2016年7月15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中紡集團公司整體并入中糧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中紡集團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04戶)
2016年8月26日,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中材集團有限公司在京召開重組大會,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正式宣布成立。(103戶)
2016年9月22日,經報國務院批準,寶鋼集團有限公司與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實施聯合重組。(102戶)
2016年11月23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整體并入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01戶)
2017年
2017年6月29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整體并入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100戶)
2017年8月21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輕工集團公司、中國工藝(集團)公司整體并入中國保利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輕工集團公司與中國工藝(集團)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99戶)
2017年8月2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并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98戶)
2018年
2018年1月31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實施重組,后者整體無償劃轉進入前者。(97戶)
2018年6月2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與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實施聯合重組,重組之后,兩家公司并入新成立的中國信息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96戶)
2019年
4月4日,原武警水電部隊組建為國有企業,完成公司制改制,更名為“中國安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列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序號88)。
7月8日,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序號78)與中國中絲集團有限公司(原序號75)實施重組,中國中絲集團有限公司整體無償劃轉進人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
10月25日,由原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序號5)與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原序號6)聯合重組成立特大型國有重要骨干企業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序號5),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
12月9日,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列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序號14)。(96戶)
2020年
3月31日中國融通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序號10)列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名單。
6月3日,國資委發布關于上海諾基亞貝爾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列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名單的公告。
6月5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公告,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管。(97戶)
附央企名錄(截至2020年6月)